浙江是内河航运大省,总体呈现点多、面广、量大等特点。航道里程长(9766公里),码头渡口多(泊位1880个、渡口152个),通航水域广(3912.5平方公里),在航船舶多(日均6500多艘,相当于39万辆10吨卡车),客货运量大(2021年货物吞吐量4.4亿吨、客运量819万人次、渡运量240万人次),通航密度高(京杭运河日均船舶通过量超1000艘),安全风险大(2021年共处置事故险情2549起)。水上交通综合执法等监管工作仍是港航管理工作最重要的管理内容和重点工作。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3号),明确指出“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和信息化移动执法,强化执法信息共享”,标志着非现场执法开始从探索阶段逐渐迈向推广应用阶段。

作为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执法数字化是全面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关键一招、有效提升交通执法能力的硬核抓手,是实现交通执法从“事”到“制”“治”“智”转变的题中之义。2021年1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浙江省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交〔2021〕2号);同年6月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度交通执法数字化工作的通知》, 并成立了数智执法工作专班。

浙江省内河水上交通数字执法结合数字化改革,建设统一内河船舶码的水上交通数字化巡航执法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问题隐患“识别—判断—流转—查处—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以及船舶的专项监管,解决航行风险发现难,传统巡航执法覆盖面窄、效率低、成本高、联动少等问题,提升水上交通数字化执法水平。

AI智能分析

通过电子卡口、视频监控的AI风险研判,自动生成推送风险预警,主动防范化解事故隐患。打破原有航行风险信息主要来自事中、事后的接处警报告,建立事先预警、主动干预、防范化解的有效渠道和机制手段。

大数据分析筛查预警

依托大数据分析筛查实现航行风险预警,打破原有巡航撒网的传统监管方式,实现问题船舶精准锁定。

电子围栏预警

依托电子围栏和船舶定位数据,7X24不间断地对重点水域、重点航段的船舶违法违章、航道通行能力、拥堵状况进行分析计算和风险预警。

基于内河船舶码的专项监管

通过“内河船舶码”,形成基于内河船舶码的涉水施工船舶监管、靠港作业船舶监管、通航船舶监管、疫情防控等。基于“浙里办”构建专项监管企业客户端,实现企业客户端和监管平台两端联动。

工单管控

针对航行风险隐患,生成问题处置工单,通过业务处理流程引擎,形成“事前”警示、“事中”告警、“事后”查处整改管理的闭环体系。

多跨协同应用

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协同、联合处置,跨层级的联动处置,跨政企的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多跨协同的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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